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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學年度校外英檢得獎名單
97學年度校外英檢得獎名單
共同筆記 / 理院學生參加校外英語檢定獎勵
96學年度校外英檢得獎名單
97學年度校外英檢得獎名單
| 東海大學理學院學生參加校外英語能力檢定考試獎勵作業要點
97 年6 月6 日理學院院長室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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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 為鼓勵本院學生學習英語並增強參加英語能力檢定動力,以提昇國際化能力,特訂定「東海大學理學院學生參加校外英語能力檢定考試獎勵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
| 第二條 | 凡本院學生參加校外英語能力檢定,成績達下列標準之一者,得於該學度期末申請獎勵,並以申請一級為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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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級: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
通過全民英語檢定(GEPT)高級初試以上、或多益(TOEIC)755分以上、或新托福(iBT)88分以上、或新托福(CBT)228分以上、或新托福(PBT)569分以上或IELTS 6級以上。
(二)第二級:獎學金新台幣1,500元
通過全民英語檢定(GEPT)中高級初試以上、或多益(TOEIC)605分以上、或新托福(iBT)53分以上、或新托福(CBT)152分以上、或新托福(PBT)474分以上或IELTS 5級以上。
(三)第三級:獎學金新台幣1,000元
通過全民英語檢定(GEPT)中級複試、或多益(TOEIC)528分以上、或新托福(iBT)47分以上、新托福(CBT)136分以上、或新托福(PBT)455分以上或IELTS 4.5級以上。
(四)第四級:獎學金新台幣500元
通過全民英語檢定(GEPT)中級初試、或多益(TOEIC)455分以上、或新托福(iBT)41分以上、新托福(CBT)123分以上、或新托福(PBT)437分以上或IELTS 4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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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 | 符合以上資格之本院學生,請備齊以下資料於每年 6月30日前送達理學院院長室,逾期不予受理。 | |
| (一)申請表(表格下載) (二)學生證影本 (三)校外英語檢定成績證明影本(須檢附正本供查核) (四)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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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 | 本經費由本院經費支應。 | |
| 第五條 | 每年7月10日前經由理學院院長審查核定後,於本院網站公佈獲獎名單,並即頒發獎學金(匯入各獲獎學生帳戶)。 | |
| 第六條 | 本要點由本院院長自行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