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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笔记 / 研究生抵免學分办法



标题 抵免學分说明
内容
申请资格:
1.重新入學之研究所新生
2.依照法令规定准许先修读學分後考取修读學位者
3.碩士班學生于學士班在學期间,曾修習碩士班科目學分,成绩达70分,且该學分未列入毕业最低學分数者。
申请时程:
新生入學开學後2周内向系办提出申请
缴交文件:
1.大學部历年成绩单正本
2.抵免學分申请表(下载
3.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课程证明書(下载) 
其他
1.经核准抵免之课程,请勿再重复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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