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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基金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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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 生命科學系发展基金办法


东海大學生命科學系
『生命科學系发展基金专款』设置與管理办法


88年03月12日系务会议通过
91年09月09日系务会议修正通过


项目 内容
第一条 设置目的:
为加強本校生命科學系(以下简称本系)未来发展競争力,鼓励本系师资在學术研究、教學、社会服务等方面有更杰出之表现,改善學生學習环境,提昇本系在国際學术交流、系友联系及與产官學界等合作关系,特设置本发展基金专款及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专款来源及存入方式:
以本系不定时向外界募款方式为之,并配合學校会计规定设置本专款专帐,以便存入。本专款之存提,皆须依學校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条 捐款方式:
捐款人(单位)得以现金、划撥、信用卡或支票等方式将款项捐贈至本专款。
第四条 捐贈证明:
每笔捐款,得由學校会计室出纳组开立「捐贈证明」给予捐款人,以资证明且便利其报税。
第五条 本专款之各笔捐款及其孳息得以累积,即不依學校会计制度之年度预算方式须于当年度将经费核销。
第六条 专款用途:
本系发展基金专款,依优先级主要用于下列各项:
一、设置奖學金。
二、改善本系教學研究之相关设备和图書典藏。
三、延攬国外知名學者尤其是系友们到校短期讲學。
四、举办學术研讨会、系友会、专案等活动之补助。
五、补助本系师生出席参加国際会议并发表論文。
六、补助新聘教师设备之改善,搬遷等费用。
第七条 专款運用程序:
本专款之使用得依本办法第六条所列专款用途之项目经系务会议通过,核准後方可提领使用。
第八条 本办法经系务会议通过并报校核备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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